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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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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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平-37号 |
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东侧 |
13532.5 |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2.2 |
≤40% |
40≤H<60米 |
≥25%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30 |
8120 |
竞得人需配建部分政府回购房(住宅),回购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住宅,回购房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个/套。回购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毛坯)回购价格4500元/m2,地下机动车位回购价格45000元/个,并与广陈镇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回购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大修基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详见安置房回购合同。该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该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15420万元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程序,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最大者为竞得入选人。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2018平-37号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及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7月4日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15:00至2018年7月12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16:00时)
(三)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CA认证办理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出让宗地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出让宗地设定履约保证金,土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另50%自动转为受让地块开竣工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交纳;项目按期开工的,退还8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按期竣工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剩余20%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块现状出让,涉及地上地下电缆线、电缆井、污水管道和污水井等管线须做好保护工作,如须迁移的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费用自负。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等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必须在平湖境内所在地注册公司( 已注册的除外)。
(六)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5825591 0573-85631735 联系人:吴先生 金先生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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