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用能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操作办法(试行)》,平湖市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就用能权有偿使用组织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准价和有效期
品名 |
数量 |
用能权 |
等价值165吨标煤 |
基准价 |
免收申购费 |
用能权有效期 |
36个月 |
用能权有效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受让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能力;
3、已通过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获得申购用能权指标资格。
三、交易需提交资料
1、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平湖市用能权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通知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地点、时间
交易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胜利路380号)三楼要素窗口。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16:30时(工作时间内)。
联系电话:85631735
平湖市公共资源(要素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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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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